新鄉(xiāng)市一中學校內(nèi)部接待用餐管理辦法
發(fā)布時間:2014-05-16 04:12:14瀏覽次數(shù):4278
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?yún)栃泄?jié)約、反對浪費的要求,加強學校接待用餐管理,節(jié)約開支,經(jīng)學校研究決定,就學校接待用餐的管理、審批、標準和范圍等問題作如下規(guī)定:
一、管理權(quán)限
1.學校接待用餐由膳食處統(tǒng)一管理。
2.各部門的接待用餐由部門負責人提前填寫接待用餐申請
表,經(jīng)主管校長審核,報主管財務校長、校長批準,凡未經(jīng)申
報的接待用餐,學校食堂一律不予安排。
二、接待范圍
1.上級領導來校檢查指導工作的;
2.來校參觀交流工作的單位和個人;
3.邀請來校協(xié)助開展工作的;
4.有關會議人員用餐;
5.由于工作、活動需要不能正常就餐或耽誤就餐本校師生。
三、招待標準
本著節(jié)約經(jīng)費的原則,內(nèi)部接待用餐招待標準應從嚴掌握。
1.早餐人均5元以內(nèi);中晚餐不得超過每人每餐20元。
2.每桌10人,不得超過200元。
3.招待用品中不得包含煙酒等用品。
4.招待菜中不得含有高價菜。
四、陪同人員
原則上學校陪同人員不超過招待人數(shù)的50%,具體人數(shù)由學校相關部門審定。
執(zhí)行時間2014年3月15日
接 待 用 餐 申 請 表
申請時間: 接收時間:
申請部門
|
|
申請人(部門領導)
|
|
事 由
|
|
參與陪同
人員名單
|
|
招待標準
|
元/人,共計 人
|
具體時間
|
地點
|
主管校長簽字
|
|
主管財務校長簽字
|
|
校 長 簽 字
|
|
接 待 用 餐 申 請 表
申請時間: 接收時間:
申請部門
|
|
申請人(部門領導)
|
|
事 由
|
|
參與陪同
人員名單
|
|
招待標準
|
元/人 共計 人
|
具體時間
|
地點
|
分享到新浪微博新浪Qing新浪Vivi0
聯(lián)系我們
-
老校區(qū)
地址:新鄉(xiāng)市金穗大道51號
電話:0373-5082653
傳真:0373-5082653
郵編:453000
-
東校區(qū)
地址:新鄉(xiāng)市平原路東段
電話:0373-5056100
傳真:0373-5056100
郵編:453002
-
南校區(qū)
地址:新鄉(xiāng)市豐華路南段
電話:0373-3552588
傳真:0373-3552501
郵編:453000


掃一掃二維碼 關注一中公眾號
TOP
|